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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更新*信阳艺术职业学院校园商业街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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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更新*信阳艺术职业学院校园商业街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信阳艺术职业学院校园商业街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ZZHXXY-2025-081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内容:信阳(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6、采购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7、服 务 期:自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8、服务要求:合格

9、标包划分:不划分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则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4年8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 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2.2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査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磋商。査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之日止;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

3.其他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获取磋商文件、1.请于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