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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502JA0253 | 标段号: | QV1 | ||||||||||||||||
招标人: | 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 | ||||||||||||||||||
招标人地址: | 汉中路243号4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钱老师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62325121 | ||||||||||||||||
招标项目名称: | 灵石路(沪太路-彭越浦)道路中修工程 | ||||||||||||||||||
建设地点: | 西起沪太路,东至彭越浦,道路全长约930m。包括道路沿线沪太路半幅交叉口、运城路交叉口、原平路交叉口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为车行道损坏严重路段翻挖新建后整体铣创加罩;非机动车道彩铺;全线翻排同质砖人行道,部分损坏部位翻挖新建;全线翻排水泥预制结构侧平石;根据现状进口坡情况,进行铣创加罩或翻挖新建;同时对道路其他附属设施进行整修。 | ||||||||||||||||||
工程总投资: | 1438.78万元人民币 | ||||||||||||||||||
本期投资额: | 1438.78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209.6755万元 | ||||||||||||||||||
建设周期: | 140天 | ||||||||||||||||||
投标条件 | |||||||||||||||||||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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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其分工、责任和联合体牵头人。牵头单位必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2家,每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应至少具有满足要求的设计、施工资质中的一项资质。,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8月16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8月21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新静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任志贤 | 联系电话: | 56304724 | ||||||||||||||||
备注: |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2、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且为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预留方式为联合体/分包预留,联合体或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60% 3、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秣陵路46号28楼开标室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技术标:2025年09月15日 09时3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 ||||||||||||||||||
开标方式: | 技术标开标地点:秣陵路46号28楼开标室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