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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TDYC[2025]00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9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本项日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根据工作需要医院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一家标识标牌设计制作供应商。本项目包含标识标牌设计、制作、供货、运输、安装、质保及其它伴随服务,具体货物名称、规格及材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卡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1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15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110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宜昌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