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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6个新能源项目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监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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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6个新能源项目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监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8-3-12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6个新能源项目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监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6个新能源项目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监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生效条件为:华能吉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6个)通过华能集团公司备案。如备案不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 1:1.吉林西部(洮南)绿色能源化工产业园区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洮南市境内。

项目 2:乾安四海外送线路工程,220KV 送出工程,全长约57.2公里。

项目 3:协联风电外送线路工程,220kV 八甜线民兴分线送出工程,全长约 25 公里。

项目 4:中溢外送线路工程,220kV 中昌线送出工程,全长约6.5公里。

项目5:昊安外送线路工程,220KV 大甜线送出工程,全长约28.6公里

项目 6:乡村振兴外送线路工程,220KV裕昌线送出工程,全长约60公里。

本次招标实行统招分签。(中标后与项目所属分公司分别签订合同)。具体项目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容量

项目地点

备注

(一)陆上风电(光伏):

C

9

A

6

吉林西部(洮南)绿色能源化工产业园区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

乾安四海外送线路工程

八甜线民兴分线外送工程

中昌线外送工程

大甜线外送工程

裕昌线外送工程

10OMW

约 57.2公里

约 25 公

约6.5公

约 28.6公里

约 60 公奥

吉林省洮南市

吉林省乾安县

吉林省镇赉县

吉林省通榆县

吉林省洮南市

吉林省通榆县

2.2服务周期:具体以各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开始提供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监理、监测服务,至完成招标人规定的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监理、监测全部服务时间止。具体时间见各项目技术规范书。

2.3 招标范围:

完成6个新能源项目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监测、监理服务并符合相关部门的文件要求,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文件;满足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所提交的成果符合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质量要求

2.3.1 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工作,并取得吉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报备回执;

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定期提交月度、季度及年度分析报告;2.3.22.3.3 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竣工验收提供技术支撑;

2.3.4 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报告,使水土保持措施达到施工图深度。包括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等;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报告中的水士保持措施进行施工,最终形成监理总结报告,配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2.3.5 对水土保持工程实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变更管理、工程协调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2.3.6 负责制定水土保持监理规划,按月和季度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报告,并保证提交的监理报告符合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要求;

2.3.7 为水土保持验收提供必要支持;协助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协助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

2.3.8 协助进行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招标人提供水土保持相关的咨询服务;

2.3.9 承担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不得作为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

费用包含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监测、监理服务过程中编制费、评审会期间所发生的专家费、会议费等开展相关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3 项新能源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或新能源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或新能源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9日9:00起至2025年8月15日17:00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日9时 00分: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