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助力企业高效发展
8月招标遴选=弥勒市西山民族中学2025年9月-2026年8月男生宿舍管理及校园治安保卫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XFZB-2501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弥勒市西山民族中学2025年9月-2026年8月男生宿舍管理及校园治安保卫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6.992万元,招标人为弥勒市西山民族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HHXFZB-25015:2.项目名称弥勒市西山民族中学2025年9月-2026年8月男生宿舍管理及校园治安保卫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陆万玖仟玖佰贰拾元整(¥469920.00元);5.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陆万玖仟玖佰贰拾元整(¥469920.00元):6.采购需求:(1)负责西山民族中学男生宿舍管理、门卫24小时治安保卫、交通管控、防火巡查、安防监控、校园巡查等服务,预防各种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在保安执业权限范围内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责任区域内的治安、交通秩序稳定,营造良好工作、生活环境。(2)配合完成西山民族中学临时交办的其他有关安保工作任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7.服务期限: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止;8.服务地点:弥勒市西山民族中学指定地点:9.服务要求:按国家、省、市区以及行业的相关标准执行,并满足采购人需求: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弥勒市西山民族中学2025年9月-2026年8月男生宿舍管理及校园治安保卫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弥勒市西山民族中学2025年9月-2026年8月男生宿舍管理及校园治安保卫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负责查询、存档并统一提供给评审委员会,若供应商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所有安保人员须提供《保安人员证书》上岗,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
木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2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18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 在上述时间内由经办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到蒙自市采购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等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弥勒市纸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弥勒市
七、其他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规定地点递交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