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助力企业高效发展
项目招标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关于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金山路校区、锦峰路校区、青城山路校区、马运路校区招标公告
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就其所的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金山路校区、锦峰路校区、青城山路校区、马运路校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金山路校区、锦峰路校区、青城山路校区、马运路校区)
二、预算金额:
1、食堂主辅食材支出占同期会堂伙食支出的比例原则上应保持在7动以上,故服务人员新酬成本与食堂产生的低值易耗品等其他费用总金领与比不超过师生餐费总额的25%。
2、按服务期内师生餐费的3%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且单个校区的服务费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
三、招标编号:HRGC2025-22-G-020
标段号 校区
1 金山路校区
2 锦蜂路校区
3 青城山路校区
4 马运路校区
注: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毁,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报名投标,但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就其中二个标段中标,开标顺序按自然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单位的中标标毁,其余标毁将自动失去中标资格并且由该标段的其余投标单位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毁采购失败。己送交某标段响应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救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效量内。
四、投标人投标资格委求: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各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箭的设各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微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会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材料:(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
公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4)有效期内的《会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1、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每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时作自动放弃。
2、发售地点:苏州市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送交时间:2025年8月31日下午13:00-13:30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8月31日下午13:30整投标地点:苏州
开标时间:2025年8月31日下午13:30时整
开标地点:苏州、招标人: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