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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吉林省松原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W-2025-1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松原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松原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 849.3万元,招标人为松原市排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原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2.2 项目地点:松原市污水处理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4招标范围 对松原市污水处理厂,年产量约3.7万吨污泥进行污泥处置。其中含水率 80%的污泥约 14000 吨(以实际产生量为准),含水率 60%的污泥约 23000 吨(以实际产生量为准)。处置方式:制作建材、焚烧、土地利用(园林绿化、土地改良、林地利用等)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泥处置技术工艺,且必须符合当地政府环保部门的实际要求;
2.5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及省市或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承担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污泥处置地点,具有关于污泥处置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等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处置污泥含水率 60%和含水率 80%的能力,且处置能力大于污水处理厂污泥生产能力。
3.3 投标人须具备污泥运输能力,安装 GPS 定位等相关措施,运输车辆满足环保及交通部门要求,可自有或租赁,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满足环保及交通部门要求。
3.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 年、2024年)其中任一年度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2025年1月1日以后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 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8月11 日至 2025年08月 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加盖企业公章(鲜章)后的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环评批复等相关证明文件、③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⑥被授权人身份证发至邮箱,扫描件及公章必须清晰可见,并备注项目名称、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9月1日09 时 00 分,地点为松原市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子受理。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