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助力企业高效发展
标讯热搜=丽江市古城区教育体育局古城区辖区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非营养餐计划)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LJ2025CG-01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市古城区教育体育局古城区辖区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非营养餐计划)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66.48万元,招标人为丽江市古城区教育体育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古城区辖区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非营养餐计划)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古城区辖区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非营养餐计划);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古城区辖区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非营养餐计划))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登记证书或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需提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年或 2024年任意1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不能提供上述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可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需提供)1.4.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需提供)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需符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需提供)1.6.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1.6.4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具备粮油产品经营资质,粮油加工企业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1.6.5具备必要的粮油仓储设施,并符合国家成品粮油储藏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每批次供应粮油均有有资质的粮油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包括常规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任意一家成员提供即可)1.6.6具有保证学校食堂放心粮油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任意一家成员提供即可)1.6.7拥有2名以上取得粮油保管《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人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件复印件:(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6.8拥有基本的粮食检验设备和2名以上取得粮油质量检验《职业资格证书》的检验人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6.9相关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提供健康证复印件):(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任意家成员提供即可
1.6.10提供近3年从事粮油经营的税收证明,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1.6.11 按时向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提供承诺书:(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1.6.12 建立规范的粮食购销经营台账,且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提供承诺书:(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1.6.13 指导学校建立粮油购进领用台账,规范填写台账内容,提供承诺书;(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1.6.14近3年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1.6.15 具备独立的餐食加工场地、符合条件的食品处理区域及设施设备,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任意一家成员提供即可)
1.6.16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按照文件格式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合法有效性负责:未按规定提交声明函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4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2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4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