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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云南省丽江市宁蒗民族中学第二食堂经营权招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JHHFWCG-2025080401)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本宁蒗民族中学第二食堂经营权招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25358.00 元/年,招标人为云南省宁蒗民族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蒗民族中学第二食堂经营权招租已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具备招标条件,受云南省宁蒗民族中学委托,对宁蒗民族中学第二食堂经营权招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租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蒗民族中学第二食堂经营权招租。
2.2 招租范围:云南省宁蒗民族中学拟对宁蒗民族中学第二食堂经营权进行招租,拟租赁面积约 1229 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
2.3 预算金额(租金评估价格):125358.00 元/年。
2.4 本次招租投标下限价:125358.00 元/年(招标人仅接受报价不低于投标下限价的投标报价)。
2.5 服务期限:3 年,合同一年一签。若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学校考核小组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学校有权立即终止当期合同,中标方不得提出异议。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7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 2021 年度~2023 年度或 2022 年度~2024 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 3 年的企业按成立年份提供相应的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yncredit.yn.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4 其他要求:(1)投标人近 5 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记录,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配备足额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业务人员(提供承诺书)。(3)中标餐饮服务公司不得将食堂经营权层层转包。公司法人代表为食堂食品安全(含食材采购、加工、存储等)及电路、防火等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全部安全责任;食堂所有财务支出须由公司统一管理,接受学校监督(提供承诺书)。(4)竞标餐饮服务公司中标后自行采购一套农产品残留检测设备(提供承诺书)。(5)中标单位需为所有在岗员工购买意外保险(提供承诺书)。
3.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8 月 08 日至 2025 年 08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分至 12:00 分,下午 14:00 分至 17: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持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 年 08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丽江市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