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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辽宁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食堂大宗商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DY-25-001)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
一、招标条件:本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食堂大宗商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资金,招标人为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食堂大宗商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食堂大宗商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采购项目001包:(002)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食堂大宗商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采购项目002包;(003)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食堂大宗商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采购项目003包;(004)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食堂大宗商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采购项目004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食堂大宗商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采购项目001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002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食堂大宗商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采购项目002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003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食堂大宗商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采购项目003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004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食堂大宗商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采购项目004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3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20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DY-25-001+包号+投标单位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与代理公司电话联系确认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以上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查的依据。方式:电子版;售价:500/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5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营口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5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营口市
招 标人: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地址:营口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