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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招南京市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5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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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招南京市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为满足发展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招标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商入围采购项目。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好投标书,请按时提交投标书。

2.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招标人就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商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向招标人(包含其分支机构)提供日常采购相关的产品及相应的商品服务、配送服务、售后服务、结算服务、系统对接及实施服务、其他服务等。商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及耗材、计算机及硬件设备、电子设备、家具、图书、行销辅助品、企业定制品等。

2.2入围有效期:首期合同为1年。第1年为考察期,期满后对入围电商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如评价在良好及以上,自动顺延1年。

2.3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4名,具体情况如下:

2.3.1若本项目入围供应商为4名时,则排名前3的投标人为主选供应商,排名第4的投标人为备选供应商;

2.3.2若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少于4名时,则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全部为主选供应商;

2.3.3招标人将根据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序选取的入围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序前1/2的有效投标人(若所有有效投标人数量不为偶数,则按【所有有效投标人数量减一】的1/2计算数量)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但不得超过入围供应商的最大数量;

2.3.4本项目原则上由主选供应商提供服务,当主选供应商无法正常履约时,由备选供应商提供服务。主备选供应商均无法正常履约(协议终止),则重新采购。

2.3.5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在入围有效期内为招标人提供日常采购的服务资格。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订单和采购数量。

3.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成立需满两年,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材料: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并非处于无清偿能力、财产被接管、破产或结业状态,其事务目前并非由法院或司法人员进行管理,其业务活动并未中止,而且也未因上述任何原因而成为法律诉讼的主体。投标人在从事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且投标人的董事或主要成员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判犯有与其职业行为有关的及/或与假报或虚报资格骗取采购合同有关的任何刑事犯罪,也未曾由于行政部门勒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而被取消资格;

3.4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且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日前);

3.5投标人须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须至少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收益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或由其基本账户出具的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3.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材料:投保人承诺符合前述情形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存在以下关系的不同主体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控制关系的(不限穿透层级);

(3)存在上下级机构等管理关系的:

(4)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的。

3.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材料:承诺前述内容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3个金融行业的网上商城服务业绩(同一法人单位的业

绩不重复计算,须提供投标人与用户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项目名称、签订时

间、合同主要内容等合同信息,缺少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

3.10投标人或与投标人同一企业法人或投标人所属集团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须包含互联

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1投标人或与投标人同一企业法人或投标人所属集团须具有面向社会大众的可访问的具有独立域名的PC端电子商务网站,

提供相应的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有效备案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入围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3.13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3.14招标人保留对初审通过的投标人的资格、资信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进一步审查和做出相应决定的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8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9月1日上午9: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