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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西安市新城区长缨路小学食堂劳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5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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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西安市新城区长缨路小学食堂劳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TZB2025-CS-05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新城区长缨路小学食堂劳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市新城区长缨路小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西安市新城区长缨西路76号西安市新城区长缨路小学内,招标内容为长缨路小学食堂劳务服务,服务期一年。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碰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市新城区长缨路小学食堂劳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市新城区长缨路小学食业劳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樂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

8.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碰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的证明资料;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18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在西安市持资格要求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14时30分递交方式:西安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