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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标~洛阳市中心医院核医学科放射性同位素药品一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中心医院核医学科放射性同位素药品一批采购项目(二次)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05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洛自采(2025)0098-1号2、项目名称: 洛阳市中心医院核医学科放射性同位素药品一批采购项目(二午)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511200.00元最高限价:25112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2采购内容:一标段主要采购锝[99mTc]亚甲基二膦酸盐注射液、高锝[99mTc]酸钠注射液、锝[99mTc]甲氧异腈注射液- MIBI、锝[99mTc]喷替酸盐注
射液-DTPA 、锝[99mTc]替曲膦注射液-TF 、碘[131I]化钠口服溶液 、氟[18F]脱氧葡糖注射液-FDG ;二标段主要采购锝[99Tc]亚甲基二膦酸盐注射液、氯化锶[89Sr]注射液;三标段主要采购碘【125】种籽。
5.3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5.4 质保期:按照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5.5 标段划分:共三个标段。
5.6 供货时间: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执行。
5.7 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8 服务期限: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所有产品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如是药品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注册或再注册批件;供应商如是药品经销商或代理商,应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还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注册或再注册批件,
3.3 药品运输须符合《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供应商如自行配送应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供应商如委托配送,须提供配送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还须提供委托配送协议;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须能满足本项目的运输需求。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20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
4、售价: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09月04日09 时 0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05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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