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助力企业高效发展
更新招标~云南保山市施甸县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A级屠宰场升级改造工程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DGC2025-BYZB-036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
项目概况
施甸县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A级屠场升级改造工程设备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SDGC2025-BYZB-036号
2.项目名称:施甸县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A级屠宰场升级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29503.00元,其中一标段加工设备1278853.00元,二标段污水系统 65065000元。
5.最高投标限价:1929503.00元,其中一标段加工设备1278853.00元,二标段污水系统650650.00 元。
6.采购需求:6.1项目采购需求概况:本次采购涉及采购清单内的设备及其配套辅助材料(工具)、装卸配送、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
6.2采购清单:
一标段加工设备
序号标段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元)最高限价合计(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一标段加工设备生猪屠宰加工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套525995.00525995.00否2不锈钢制品、消毒设备及电源控制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套119800.0011980000否
3 安装材料、设备安装费、运输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项246800.00246800.00否
4 冷库建设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套310165.00310165.00否
5 实验室检验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套46093.0046093.00否
6 地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套30000.0030000.00否
二标段污水系统
序号标段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元)最高限价合计(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二标段污水系统 污水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套650650.00 650650.00否
6.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6.5磋商报价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报磋商报价总价、分项报价等信息,磋商报价须包含本次采购涉及采购清单设备的采购费,装车费,运输费,安装人工调试费,税费(普票),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及售后维护服务的全部相关费用。6.6付款时间: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6.7质量要求:按照采购设备清单注明的相关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生产交付,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8.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4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 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请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本单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每页加盖鲜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1、商申请函(格式自拟);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云南保山市,施甸县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600.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保山市,施甸县。
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08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一标段10000.00元,二标段 5000.00 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注:
(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磋商申请人缴纳磋商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对公账户转出,并注明标段名称或标段编号、
(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磋商申请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公示生效后不计利息予以退还。成交磋商申请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