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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运营部房屋修缮工程

发布日期:2025-08-14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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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运营部房屋修缮工程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运营部房屋修缮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各招标条件,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运营部房屋修缮工程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2.3招标内容:平房公司第三运营部房屋体、地面、屋面、门窗、等修缮。2.4招标范围:完成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运营部房屋修缮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

2.6质圣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138152.03元。

2.9 付款期限和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2.10 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远人为预中标人。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2 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提供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建办事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圣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招采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