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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洛阳市嵩县大章镇矿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LY-2025-02 号)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本嵩县大章镇矿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建安费结算价的 100%,招标人为嵩县鑫矿生态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本项目分为厂区建设和生态修复两部分。其中,厂区建设总占地面积 48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及产品仓储区、生产厂房、产品研发试验及中试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等。生态修复部分,利用大章镇辖区内废弃矿山,将处理后的新型低碳胶凝材料运至大章镇辖区内废弃矿山,用于生态治理工程,进行绿化造林和农田恢复,改善生态环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嵩县大章镇矿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嵩县大章镇矿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项目开工前能够从在建项目撤离(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的复印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8 月 15 日 18 时 00 分获取方式:1.时间:2025 年 08 月 11 日至 2025 年 08 月 15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代理机构指定邮箱3.方式:(1)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2)本次采购实行不见面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均须将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并备注联系方式,经代理机构核实符合要求并办理完报名手续后通过该邮箱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4.售价:招标文件 500 元人民币/套,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01 日 15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01 日 15 时 00 分开标地点:洛阳市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嵩县大章镇矿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嵩县鑫矿生态治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嵩县大章镇矿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厂区建设和生态修复两部分。其中,厂区建设总占地面积 48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及产品仓储区、生产厂房、产品研发试验及中试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等。生态修复部分,利用大章镇辖区内废弃矿山,将处理后的新型低碳胶凝材料运至大章镇辖区内废弃矿山,用于生态治理工程,进行绿化造林和农田恢复,改善生态环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建设地点:嵩县大章镇姜子坡;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编号:SHLY-2025-02 号;
6、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企业自筹,厂区建设和生态修复投资约21360.00 万元(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最高投标限价(费率报价):建安费结算价的 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8、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9、工期:360 日历天;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11、安全目标:达到当地省市安全文明生产施工标准化工地验收标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