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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昆明市五华区江滨小学2025年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3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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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昆明市五华区江滨小学2025年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ZX-2025-04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五华区江滨小学2025年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00%,招标人为昆明市五华区江滨小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江滨小学 2025 年校外供餐服务采购1.2招标范围:为昆明市五华区江滨小学提供午餐供餐及配送服务,餐费标准:普通餐 14元/人/餐;清真餐 15 元/人/餐;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供餐天数约 200天,供餐师生人数约 1500 名学生和 70 名教职工(以实际在校人数为准),招标规模金额约4320000.00元(以实际供餐天数及人数结算)。

1.3服务期限:2025年8月至2026年8月(①以校历为准,约 200个供餐日,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供餐合同一学期一签,如因政策调整、上级关于校园食品安全规定要求等因素导致学校不能继续履约,学校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②服务期间对学生及教师进行师生问卷调查,连续两次综合满意度达不到80%的,学校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果全校有 20%以上(含 20%)的师生向学校书面提出对学校供餐用餐服务不满意的申请,中标企业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将进行解除合同,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与中标人的合同,中标人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1.4服务地点:主校区:五华区江滨小学本部(1-4年级);分校区:借用莲华小学德润校区教学点(5-6年级)。

1.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云南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云南省中小学校园餐“十化”管理规定》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管理规定,满足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并确保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1.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集体用餐配送资质,从业信誉良好;

2.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4 投标人具备与供餐规模相适应的加工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5 投标人具备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能确保食品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分餐、运输、餐具清洗消毒全环节安全规范(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6 投标人具备相应的供餐能力(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清真食品的能力及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2.7项目人员要求:项目服务从业人员须具有健康证明;

2.8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或 2023年)经非本单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9信誉要求:投标人 2021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阶段,或者被处于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食品安全事故记录,并提供承诺书;

2.10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12 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12 个月内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不需提供)。(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纳社会保险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12 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12 个月内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保缴纳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不需提供);

2.11 信用记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査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2.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 投标人须承诺若有幸中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且具备为学校供餐的其他便利条件,能确保食品在运送过程中不变质、不变冷,卫生安全、营养美味。提供相关承诺书;

2.1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4日,每天上午9时 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①现场获取: 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盖章扫描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材料)获取招标文件;②网络获取:将文件费电汇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按要求将所需资料的清晰扫描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重要信息。发送完资料后请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审核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投标保证金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转入其他账户的视为无效,后果自负;

★未按本公告要求时间及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8 日上午 09 时 30分,地点为:昆明市

4.2本项目的开标会议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4.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