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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永春县岵山中心幼儿园2025-2026学年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永春县岵山中心幼儿园2025-2026学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DHZB2025087
3.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采购标的
2025-2026学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服务期限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7月1日(具体时间为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到春季学期结束
时间)
中小企业划分类型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486000
批发业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p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包I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资格承诺函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2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雨》(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6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获取文件期限:从2025年08月09日至2025年08月15日17:30点。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获取文件期限,则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获取文件期限内,请各潜在供应商联系泉州市,本次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 20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
9.磋商时间:2025年08月20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10.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泉州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