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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福建省福州第十中学2025年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福建省福州第十中学2025年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0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Y-[CS12025061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第十中学2025年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44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44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9440.00
序号
2
标的名称
福建省福州第十中学岳峰校区2025年食堂劳务服务
福建省福州第十中学东山校区2025年食堂劳务服务
数量
1
J
标的金额(元)
972000.00
972000.00
计量单位
年
年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否
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器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査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2025年08月08日至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
方式:到福州市报名获取;或汇入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获取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
售价:至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