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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安阳县教育局安阳县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SK-2025-017)

发布日期:2025-08-10 浏览次数:1

招标推荐=安阳县教育局安阳县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SK-2025-01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县教育局安阳县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安阳县教育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1项目名称:安阳县教育局安阳县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2采购编号:HNSK-2025-017

1.3项目地点:安阳市安阳县。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采购需求:安阳县教育局安阳县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对安阳县中小学餐厅管理、运营劳务外包,将销售额一定比例分配给承包公司(含劳务费、水电煤气费、耗材购置厨具维护、管理费、人员工资、各类保险及公司利润等)。

1.6服务期限: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白拟)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对供应商的其他规定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4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査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

3.1时间:2025年8月7日上午9:00至2025年8月13日上午17:00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3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3.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时间:2025年8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安阳市

五、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拒绝进口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