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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临沧市易成实验学校 2025 年至 2030年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0 浏览次数:0

招标公告&临沧市易成实验学校 2025 年至 2030年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临沧市易成实验学校2025年至2030年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QH2025047

2.项目名称:临沧市易成实验学校 2025 年至 2030 年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

序号

标段代码

1 标段

2 标段

项目名称

猪肉、牛肉、家禽、鱼肉

蔬菜、大米、菜籽油、干货、调料、蛋类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注::一标段拟择优选择3家投标单位入围,二标段以择优选择1家投标单位中标。

本项目共设2个标段,2个标段兼投兼中。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5.配送要求:

5.1供应商应具备专业的配送车辆和人员,能够按照学校的要求按时、按量按质将食材配送到指定地点。食材配送到位后,由校方使用自己的测量工具来进行复核食材是否足量,不得出现缺斤少两的情况。注:参与学校食材配送的人员均须具备有效的健康证。

5.2配送车辆应具备冷藏、冷冻设备,确保肉类和需要低温保存的生鲜、辅料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符合要求;车辆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6.配送时间:

(1)正常上课期间,供应商须于每日上午7:00 分前将所需的食材送至学校。具体供应的食材以学校当天的要求进行配送。

(2)正常上课期间,供应商须于每日下午3:00 分前将当天所需的糕点类食材送至学校。具体供应的糕点种类以学校当天的要求进行配送

注:供应商须按照以上时间提供食材的配送。如出现延误,不能按时、按量、按质供应,出现三次及以上(含三次)的,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若出现节假日、开展学校活动等特殊情况,食材数量的增加、减少或停供,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7.配送期间,所提供食材不得缺斤少两,并根据校方当天所要求的数量进行配送,超过校方要求数量的,将退回给供应商,由供应商安排专人专车自行回收多余部分与校方无关。同时,回收后不能隔夜的食材,在第二天或后续供货期间,不得再重复提供。

8.供货地点:临沧市易成实验学校一食堂。

9.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粮油采购工作》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管理规定,满足采购人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确保所配送食材新鲜,保证食材的卫生、安全。不得配送临期、过期、变质的食材,满足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

10.食材要求:

10.1肉类(包括但不限于:猪肉、牛肉、鸡肉、羊肉、鱼肉等)

(1)来源合法:所供应的肉类应来自正规的养殖场或屠宰场,有完整的养殖、检疫、屠宰等环节的记录和证明文件,确保肉品来源可追溯。

(2)新鲜度:肉类保持新鲜,色泽正常,肉质有弹性,无异味,表面无黏液,并根据校方需求按质按量提供纯瘦肉、排骨等,不得提供边角料(包括但不限于:淋巴肉、碎肉等对学生健康不利的肉类)以次充好。

(3)检疫合格:每批肉类都须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确保肉类无疫病、无寄生虫感染。

10.2生鲜(包括但不限于:水果、蔬菜、蛋、豆制品等)

(1)水果、蔬菜应保持新鲜,无黄叶、无腐烂、无病虫害,茎、叶、果实完整,色泽正常,水分充足。所供应的水果、蔬菜应符合国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供应商应能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或证明文件。水果、蔬菜的种植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土壤、水质、空气等无污染,种植过程中未使用违规的农药、化肥等投入品。

(2)蛋类食材蛋壳应完整无裂纹或变形,颜色均匀,表面清洁无异物,无异味或腐臭味。打开后蛋黄突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层次分明,内容物不得有血块或其他异物。生产至供应间隔期不得超过5天,保质期不得超过15天。检疫合格:每批蛋类都应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外地生鲜禽蛋还需具备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证明或验讫标识。

(3)豆制品生产加工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远离污染源,配备相应的冷藏通风、照明、上下水、容器清洗消毒、洗手等设施设备。豆制品的原料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贮存期间应离地离墙搁置,控制温湿度,避免发生霉变。

10.3千货及辅料(包括但不限于:干制食材、调味品等)干货需确保无霉变、无虫蛀,辅料(如酱油、醋)须符合低钠、无添加防腐剂等要求,避免使用高盐、高糖或含过敏原的添加剂。

10.4 大米、菜籽油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食品安全标准。

11.后续服务要求

11.1供应商应提供完善的后续服务,如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退换货对学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响应和处理等。

11.2能够配合学校进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如提供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协助学校进行食品溯源等。

11.3对于食材的抽样检验检测,目前我县是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为检验检测,如若后续因政策的变动,须由供应商自行抽样检验检测的,供应商须根据相关检验检测规定及要求,购置相关设备,对所配送的食材进行检验检测,并对所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合同一年一签)。在一年合同期

满后,若供应商未通过招标人设定的考核标准(如服务质量、合规性等),招标人可直接终止续签后续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内出现重大变故(如经营异常)或持续性违约行为(如未提供约定服务),即使合同未到期,招标人也可以依据约定或法律提前终止合同。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②截止时点: 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此部分不需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2.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资料或承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资料或承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器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2)投标人应保证所供应的食用农产品达标(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提供相关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提供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8月7日00:00至2025年8月13日23:59(北京时间).

四、投标文件提交、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