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助力企业高效发展
项目招标江苏南京市中华中学附属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竞争性综合比选公告
标号:MT22-N-2025F083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本南京市中华中学附属初级中学食堂芳务派遣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市中华中学附属初级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标方式为关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详见采购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南京市中华中学附属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南京市中华中学附属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贡任的能力(法人或者美他组织提供营业教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益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提供);
(3)具有展行合同所必号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号求提供展行合同所必器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微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浩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造法记录的书面产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无,
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15号)的规
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不再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
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两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造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应具有餐饮生产销售或餐饮管理服务的经营范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近3年经营期内没有食品卫生、消防安垒、学生罢餐、劳务纠纷、经营纠纷够影响社会和谐德定事件的不良记录(提供书面产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 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08-0809:30到2025-08-14 16:30
获取方式:(1)时间: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4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南京市现场获取 (3)方式:①现场获取:请携带a.营业执照副本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以上3份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回教单》现场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仅作为报名登记):(4)标书工本费:每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08-1810:00、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08-1810:00、开标地点:南京市
招标人: 南京市中华中学附属初级中学、地址:南京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