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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标讯长沙县金泰水利水电有限公司集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GDHC-CSXCG25-37)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一、招标条件本集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8.3337万元,招标人为长沙县金泰水利水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集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编号:GDHC-CSXCG25-37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集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含集团集中办公人员、后勤人员及工作用餐,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1283337元预算控制价(最高限价):1283337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4)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或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②近三个月指2025年05月-07月。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合同分包:本次采购不接受合同分包。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9、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08月07日起至2025年08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获取磋商文件;资料不齐或逾期者,均不予办理。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县。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