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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标讯2025年洛宁县高级中学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DZ-2025-01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招标条件本2025年洛宁县高级中学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003万元,招标人为洛宁县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洛宁县高级中学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NDZ-2025-019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餐厅经营权对外承包经营,每标段择优选择1家符合餐饮要求的餐饮服务团队承包经营管理,服务对象为学校全体师生,经营范围为早、中、晚餐及学校临时要求用餐。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2)预算金额:30元/人/天;
(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范围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一标段:300-400平方操作间,
二标段:100-140平方操作间;
(6)经营期限:1年,具体经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监管(主管)部门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财购(2021)1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提供“洛阳市政府采
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
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按照规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3、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现金或转账形式缴纳。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8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