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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北安市电动汽车(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经营主体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GK]2025-012)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安市电动汽车(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经营主体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2158.50万元,招标人为北安市泓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依据《黑龙江省公共机构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发利用太阳能等新能源,加大绿电使用为基础,提升全市公共机构充电桩配备比例及数量在本市范围内主要地段、医院停车场、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城口、休闲娱乐场所停车场、公交车首末站、公共产权或政府产权附近等新建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3661台(充电枪3974个),总功率60996kW,其中:直流313台(充电枪626个),总功率37560kW;交流充电枪3348个,总功率 23436kW。主要包括充电桩设备购置与安装、遮雨棚、配电系统、照明亮化工程、标志标识系统及车位线的施划、消防设施设备、道路破拆及恢复等。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按照市场发展需求分10年完成,每年完成比例按照实际需求与招标人协商后确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安市电动汽车(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经营主
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安市电动汽车(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经营主体)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资格最低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有良好的资信和财务能力。
(2)投标人应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建设、运营管理需要的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
(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
2、信誉最低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
(3)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公告发布后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截图: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截图;如有上述情况不得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6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邮箱获取,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将以下信息发送至本单位邮箱,待我公司工作人员确认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放(1)公司名称(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营业执照电子版(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