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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招采哈萨克斯坦合资公司工厂项目叉车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采购叉车及备品配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哈萨克斯坦合资公司工厂项目-叉车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5T柴油叉车3辆,3T柴油叉车3辆,2T电动牵引车1辆,5T电动又车1辆,3T电动叉车2辆,5T柴油侧又车1辆。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1.拟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且经营范围满足招标人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为该标的物的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有完善的技术以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经销代理证明以及售后服务承诺:
1.2.拟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扫描件(需盖章):
1.3.拟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1.4,拟投标人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息平台中,无行政处罚及失信记录等信息.1.5.拟投标人不存在严重违规或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声明;
1.6.拟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且未显示异常;
1.7.拟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时间,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标段同类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扫描件(须包含合同标的、签字盖章等关键页)等相关证明材料,且近2年内无因服务不当而造成重大事故;
1.8.拟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与本项目有关的违法及重大违规情况:
1.9.拟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半年纳税正常;
1.10.拟投标人没有被我公司列入黑名单:
1.11.拟投标人信用证明材料(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未显示异常;
1.12.拟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1.13,如为代理商投标,需获得生产厂家正式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保证提供原厂售后服务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包括所代理
品牌针对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1.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拟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单位和签订合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
1.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6.无招标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行为或其他行政处罚记录。
1.17.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或设备)必须符合当前国家或地方最新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健康最新法律法规及《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各项要求。确保货物在使用管理过程中满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规范及地方规章要求。
1-11项文件必须提供,未提供者直接视为资质、资格审查未通过,无法继续参与投标
四、采购文件领取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8-18 09:30:00
五、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方式:线下
2、递交截止时间:2025-08-18 09:30:00
3、递交地点:济南市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5-08-18 09:30:00
2、开标地点:济南市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招采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