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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洛阳市南华实验小学餐厅经营权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XS-2025-47)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本洛阳市南华实验小学餐厅经营权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1-2 年级午餐费用 13 元/人/餐;3-6 年级午餐费用 14 元/人/餐,招标人为洛阳市南华实验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洛阳市南华实验小学餐厅经营权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ZCXS-2025-47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 年级午餐费用 13 元/人/餐;3-6 年级午餐费用 14 元/人/餐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简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南华实验小学 2025 年食堂餐饮服务和寄宿部委托管理管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餐厅的餐饮服务与管理;
(2)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服务期限:一年;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质量要求标准;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分配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现经营餐厅的以上相关证件为学校、机关餐厅等统一办理的,须出具学校或相关单位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及现经营中的合同扫描件,并盖单位公章。)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 号),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附后。)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要求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将不被接受。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1.时间:2025 年 08 月 07 日至 2025 年 08 月 13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凡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供应商,请提供以下资料报名:报名企业提供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委托人本人联系电话、邮箱,且真实有效);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4.售价:500 元人民币/本,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 年 08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 年 08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