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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长春德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电梯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9 浏览次数:0

正在招标-长春德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电梯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德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电梯维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8月18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RYZ-2025028

2.项目名称:长春德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电梯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万元

5.服务需求:48台电梯维保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6.服务地点:尚德华园44部、环卫基地3部、卫生中心1部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

8.质量标准:确保电梯技术性能处于安全良好运行状态,保证电梯正常运行使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mm.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mmw.cc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2)供应商须县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目许可范围明确包含所维保电梯的类型(如电引驱动电梯、自动扶梯等)及级别;所有维保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需包含“电梯维修”),且证书在复审有效期内;具备长春市电梯应急救援平台信息统计表;

(3)投标人近一年(2024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财务良好承诺书),并具有近期内依法缴纳税收和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6日9时00分至2025年8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方式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到吉林省领取招标文件。3.方式:持营业执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维保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具备长春市电梯应急救援平台信息统计表、近一年(2024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期内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

2.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