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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南雄市2025年度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CH-25GZ039)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韶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雄市 2025年度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0万元,招标人为南雄市教育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雄市 2025年度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耕进市场G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南雄市2025年度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雄市 2025年度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 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划分行业为餐饮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集体用餐配送)投标(响应)时须提供证件复印件;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HACCP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投标(响应)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cnca.cn)体系证书的有效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6.已办理投标登记并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须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13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7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韶关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预算金额(元):2,500,000.00
3.采购内容:南雄市2025年度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服务
4.数量:1项
5.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第二章用户需求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须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邮箱报名要求
报名供应商发送邮件至邮箱,附件应包含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