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招标信息搜索

栏目导航
全部招标

8月招标遴选=翁牛特旗五分地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采购加工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9 浏览次数:0

8月招标遴选=翁牛特旗五分地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采购加工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GHP【2025】-CS-F-0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

一、招标条件

本翁牛特旗五分地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采购加工及配送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翁牛特旗五分地镇中心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翁牛特旗五分地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采购加工及配送服务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肉类采购加工及配送服务;(002)蔬菜、蛋类、调料等采购加工及配送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肉类采购加工及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4.申请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002 蔬菜、蛋类、调料等采购加工及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4.申请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7日08时00分到2025年08月14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或公司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赤峰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赤峰市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