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助力企业高效发展
正在招标-信阳市新县第三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信阳峰泰-公开-2025-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新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县第三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82.00万元,招标人为新县第三初级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县第三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县第三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来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进知》财库[2016]125 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 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应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情况结果。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7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购买文件时须携带①企业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进许可证》,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 年至 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國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圆信用查询: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加盖供应商(或投标单位)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查验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新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新县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