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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大港栖凤中学实验楼窗户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9 浏览次数:0

正在招标-大港栖凤中学实验楼窗户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FZX25-JZ080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港栖凤中学实验楼窗户更换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总投资额26.1724万元,公用经费5.2345万元,教体局专项20.9379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栖凤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港栖凤中学实验楼窗户更换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栖风中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栖凤中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

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供应商必须配备正项目经理一名,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 年度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加盖公章)7、磋商截止日前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记录加盖公章(报价前6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一个月由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参加磋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10、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声明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5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11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以现场方式获取,报名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的售价5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服务期限:自开工之日起14天内完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