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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南阳市第三十三小学校餐饮劳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9 浏览次数:0

正在招标-南阳市第三十三小学校餐饮劳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WY2025-01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第三十三小学校餐饮劳务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经营总收入的3.5%,招标人为南阳市第三十三小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第三十三小学校餐饮劳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阳市第三十三小学校餐饮劳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3)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来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2)支持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3)信用档案查询(是):(4)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不得早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网页截图须清晰可辨);

3.2、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本项目不按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7日08时00分到2025年08月13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 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所箭的资料。(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子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南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8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南阳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