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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梅州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GDGZ20250062
项目名称: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梅州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梅州校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数量
一项
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期至 2028年7月 31日
服务地点
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梅州校区内
项目简况:
1.基本情况: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梅州校区位于梅州市环市北路 63 号,校区内设有两个食堂。旧食堂厨房面积 190 ㎡*,餐厅面积 550 ㎡;新食堂厨房面积 180 ㎡*,餐厅面积 230m*。两个食堂主要承担约 1000 名学生,约 130 名教职工的就餐服务。
2.承包时间与范围:自签订合同期至 2028年7月 31 日。承包方全面负责学院食堂的膳食供应、卫生管理、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工作。其中,旧食堂属于租赁场所,租赁期截至 2026年7月。租赁期满后存在两种情况:若学校未与原出租方续约,自2026年8月起,承包方仅负责新食堂的经营;若学校成功续约,承包方将继续同时运营新旧两个食堂。食堂经营免收管理费,但至少投入不少于50万元食堂改造及设施设备配套费用。中标商允许设立小卖部,每年缴纳不少1万元管理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来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器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回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6)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3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
售价(元):50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不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现场踏勘时间、地点和要求:
1、本项目组织已报名的供应商对现场进行踏勘,以便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踏勘现场时,采购人将介绍有关项目况、水源、电源、交通条件等,以帮助供应商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推论和应用负责。踏勘现场期间,供应商的人身安全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参加踏勘的供应商可自行到集中地点集合。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供应商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体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3、供应商应根据现场环境情况及采购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4、供应商现场踏勘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①供应商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③法定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
人参加)的身份证复印件;
5、现场踏勘地点:梅州市
供应商将下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己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发管登记表》复印件(详见附件)。
备注:已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1)现场报名:供应商至广州市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14:00:00 至 14:30:00。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