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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讯宁夏水利电力工程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9 浏览次数:1

项目标讯宁夏水利电力工程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H-2025-ZC-033)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一、招标条件本宁夏水利电力工程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00元,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宁夏水利电力工程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水利电力工程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宁夏水利电力工程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无法查询的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1:1.3-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6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13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报名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

七、其他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设立服务考察期5个月,不符合保障要求的直接解除合同。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定后供货时间为准。严格按照《宁夏水利电力工程学校食堂食材配送企业准入、评价、退出管理办法(试行)》,供应商接受学校监督考核,在服务期内,月度考核不合格累计达3次或现场考察评价不合格,合同将自动终止。

(1)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8月6日上午8时30分至2025年8月13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公告期限内将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授权书、资格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报名成功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按照报名登记表提供资料。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