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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讯昆明市外国语学校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9 浏览次数:0

项目标讯昆明市外国语学校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公告

(招标编号:JXZBKM-FW-202507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一、招标条件本昆明市外国语学校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昆明市外国语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XZBKM-FW-2025075

1.2项目名称:昆明市外国语学校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学校食堂学生用餐费用总额中主辅原材料支出占比应不少于70%,遇政策性调整,则按新政策文件执行,本项目可支出金额计算方法为可支出金额=学生用餐费用总额*30%。

1.5最高总价限价:供应商投标时按费率报价,磋商报价按可支出金额的比例报价,投标费率最高不得高于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费率的为无效标。最终结算价格=学生用餐费用总额*30%*成交费率。

1.6服务内容:完成昆明市外国语学校两个校区的人员派遣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及详细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1.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1.8服务地点:昆明市外国语学校。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声明书)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报告或供应商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7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7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3日,每天09: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云南(昆明市)。

3.3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于报名有效时限内报名。电子邮件获取供应商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待审核通过,缴费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文件,电子版与纸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磋商人不得随意修改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售价(元):6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云南昆明市进行纸质文件磋商。

4.3其他: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5.1时间:2025年8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云南昆明市。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