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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安阳市人民医院肠内营养制剂原材料采购项目磋商公告(三次)

发布日期:2025-08-09 浏览次数:0

招标采购=安阳市人民医院肠内营养制剂原材料采购项目磋商公告(三次)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人民医院肠内营养制剂原材料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1.51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特定疾病全营养制剂;(004)非全营养制剂:(008)特医批号:1.4采购周期:合同签订后两年

1.5采购需求:根据肠内营养制剂配方特点及在临床中应用情况,对肠内制剂原材料进行采购,(具体见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服务要求”)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九个标段,本次为二标段、四标段、九标段采购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供应商可自行承诺,格式自拟):(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1年度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 ■提供本单位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意一人)和其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查询的网页内容以截图或者拍照附入投标文件。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若是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独立的生产基地(与生产能力匹配的固定生产场所),并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及生产设备清单。

(2)供应商若是代理商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注明有效日期),并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独立的生产基地证明材料(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及生产设备清单)。(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3)标段 8-9 所投产品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2.3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以上中“近”、“前”指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如不满足要求属无效投标。2.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査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注:各供应商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中标。

3.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 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12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3 方式: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述所需材料,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 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有独立的生产基地证明材料;

(2)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注明有效日期),并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独立的生产基地证明材料。

3.4 售价: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报名时交纳,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时间:2025年08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安阳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