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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标~湖北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伍家院区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病区听力测试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9 浏览次数:0

更新招标~湖北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伍家院区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病区听力测试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YS-2025-115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市辖区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伍家院区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病区听力测试仪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YS-2025-115号

2、项目名称: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伍家院区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病区听力测试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30万元

5、采购需求:采购一套听力测试仪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合同签订后30日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从事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证明材料。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进口货物不是投标人生产的,则必须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逐级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宜昌市

3、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现场报名。

4、报名费:500元/家(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北宜昌市

五、开启时间:2025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北宜昌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若为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

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