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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热搜=包头市中心医院胜百办公楼一、三楼装修及车库加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C2025-137)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中心医院胜百办公楼一、三楼装修及车库加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70.8596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包括一层、三层及车库的装修改造、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污水土方工程等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包头市中心医院胜百办公楼一、三楼装修及车库加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包头市中心医院胜百办公楼一、三楼装修及车库加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信用査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査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3.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査询结果为准。 3.2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网站的査询结果为准。
4、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08-05 17:00:00到2025-08-12 17:00:00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8-18 09:30: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8-18 09:30:00。
开标地点:内蒙古包头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