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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招标公告】武汉分公司益阳大通湖河坝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验收服务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武汉分公司益阳大通湖河坝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验收服务采购,项目编号:AN-WH-2025-0047,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企业自主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特征
1 施工手续办理及项目验收 包括不限于:办理各类施工手续,如:施工许可证办理(如有)、并网手续、各类证件等,还包含征租地协调费、省地调接口配合费、地方协调、任何原因引起的村民阻工协调、运输通道协调、电网协调等项目涉及的所有协调工作项目所有专项验收、启动并网验收、档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
2专题报告费用 负责完成光伏场区安全、职业卫生、档案等所有专项的设计、施工、专题报告编制及验收(不含水土保持监理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环保监理报告、环保监测报告、环保验收报告、洪评报告的编制);负责本项目消防施工、专题报告编制,完成消防专题验收;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负责完成防雷接地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第三方检测验收工作。专题报告及报批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病预评价报告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报告、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验收及相关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及相关报告、消防图纸审查及备案验收、气象防雷检测报告、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备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备案等。
3电力质监费用 包括不限于:围绕项目建设全周期的质量控制,出具质量监督报告(住建部门、可再生能源质监、电力质监等)
单位项 预估数量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2.2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和2025年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3.3 信誉要求:
3.3.1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履行合同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3.2 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3.3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当月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3.4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mm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当月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履约过程中,具备连续服务能力,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进行连续服务。(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0日10时(北京时间)
4.2本项目只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潜在投标人应采取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泄露。未在招标组织机构登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4.3招标文件售价为¥0.00元整(零元整)。支付标书费采用银行对公转账(电汇)或个人对公转账方式,售后款项不予退还。(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书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2.2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和2025年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3.3 信誉要求:
3.3.1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履行合同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3.2 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3.3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当月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3.4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mm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当月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履约过程中,具备连续服务能力,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进行连续服务。(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0日10时(北京时间)在报名登记和使用均免费。
4.2本项目只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潜在投标人应采取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泄露。未在招标组织机构登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4.3招标文件售价为支付标书费采用银行对公转账(电汇)或个人对公转账方式,售后款项不予退还。(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书费)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