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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实验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8 浏览次数:0

【招标公告】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实验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服务地点:广州市

1.2服务内容:为比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预算金额:672000.00元(含税);

1.5中选人数量:选定一名中选人。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参选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如为分公司参加,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且只允许授权一个分公司参加(授权格式自拟,须有总公司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m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比选人于参选(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m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业绩要求

参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2个物业管理类业绩(服务内容包含保洁服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提供《非联合体参选声明》2.4其他要求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参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品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品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存在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8月6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参选人:将报名资料制成1份PDF文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参选文件。报名材料;(1)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3)报名费支付凭证

3.2参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整,售后不退。

3.3如参加参选的参选人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比选人在确认正式参选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4.参选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09时30分

4.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4.4参选保证金:5000.00元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唱价后进行:

5.2.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