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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8 浏览次数:0

正在招标-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ZC-2025-A-010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办公用品”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5.3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办公用品”采购: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或项目资金用尽,任意一项先到合同即终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项日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子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入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章)和被投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财务报告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A、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B、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5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填表发售领取:售价:500元/包。(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地点:天津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14时30分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