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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招采包头市第九中学南区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8 浏览次数:1

八月招采包头市第九中学南区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PC-2025-039)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第九中学南区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187万/年,招标人为包头市第九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头市第九中学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市第九中学南区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南区-南食堂);(002)包头市第九中学南区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北区-北食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头市第九中学南区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南区-南食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资虒 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各案管理办法》免于许可的提供备案书且需注明备案编号及有效期。备案书须由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002包头市第九中学南区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北区-北食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资虒 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各案管理办法》免于许可的提供备案书且需注明备案编号及有效期。备案书须由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汐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4日00时00分到2025年08月1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包头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包头市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招采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