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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浦口区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WJZB20251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浦口区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中等专业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为浦口区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提供服务,食堂为学生及教职工就餐服务,龙华路校区和文昌校区就餐人数约为4000人,每日负责早、中、晚三餐的供应,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浦口区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浦口区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服务采购: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r.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05 09:00到2025-08-1117:00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将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报名资料:介绍信(需联系电话号码);经办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营业执照(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8-15 15:0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8-15 15:00
开标地点:南京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