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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洛宁县直第四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DZ-2025-01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洛宁县直第四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洛宁县直第四幼儿园。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洛宁县直第四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财购(2021)1号,木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
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全面推行乡村振兴:(3)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按照规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5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11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