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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青岛市市立医院2025年耗材采购项目(第十七批)-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醛固酮(ALD)、血管紧张素I(AI)、血管紧张素II(AII)、谷氨酸脱羧酶抗体(GAD)、胃泌素-17(G-17)(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市市立医院2025年耗材采购项目(第十七批)-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醛固酮(ALD)、血管紧张素I(AI)、血管紧张素II(AII)、谷氨酸脱羧酶抗体(GAD)、胃泌素-17(G1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根据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招标人为青岛市市立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青岛市市立医院2025年耗材采购项目(第十七批)-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醛固酮(ALD)、血管紧张素I(AI)、血管紧张
素II(AII)、谷氨酸脱羧酶抗体(GAD)、胃泌素-17(G-17)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青岛市市立医院2025年耗材采购项目(第十七批)-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醛固酮(ALD)、血管紧张素I(AI)、血管紧张素II(AII)、谷氨酸脱羧酶抗体(GAD)、胃泌素-17(G-1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岛市市立医院2025年耗材采购项目(第十七批)-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醛固酮(ALD)、血管紧张素I(AI)、血管紧张素II(AII)、谷氨酸脱羧酶抗体(GAD)、胃泌素-17(G-17))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按照国家最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生产或经营医疗器按
3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或医疗器备案凭证;
4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出资组建的法人机构或具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其中:具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授权的须出具证明其具有授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向其出具针对本项目招标人的授权书。【关于投标人出具的授权书中,招标人应包含青岛市市立医院集团所辖各院区,包括但不限于本部院区、东部院区、青岛市老年病医院(本部D区)等】;
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6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信用青岛”(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信息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5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11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青岛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青岛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