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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医院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8 浏览次数:0

招标条件=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医院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LB20250803)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本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医院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1.竞争性磋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医院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NLB2025080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医院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医院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3预算金额:¥450,000.00元

2.4服务期限:一年

2.5服务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医院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

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3.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须提供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4 信誉要求:(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当日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书面申明);

3.5 其他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授权代表及其单位人员不得以其他理由或身份代表其他单位参与同一项目磋商。(提供承诺函)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50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供应商应于2025年8月15日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