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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山东省泰安市泰安实验中学自营超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8 浏览次数:0

招标条件=山东省泰安市泰安实验中学自营超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HGTA2025-08-060)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泰安实验中学自营超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0.886万元,招标人为泰安实验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寄宿制中小学校超市管理的通知》(鲁教财字(2024)6号)要求,“鼓励学校自主经营校园内超市,可使用校内人员,也可通过购买劳务方式聘用工作人员从事超市经营。”学校现对超市进行自主经营,公开招标专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劳务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泰安实验中学自营超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泰安实验中学自营超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证明及与本项目相应的劳务派遣服务能力:

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至报价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5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11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来人领取,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7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泰安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HGTA2025-08-060

2.项目名称:泰安实验中学自营超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3.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最高限价(预算控制价):70.886万元

6.采购需求: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寄宿制中小学校超市管理的通知》(鲁教财字(2024)6号)要求,“鼓励学校自主经营校园内超市,可使用校内人员,也可通过购买劳务方式聘用工作人员从事超市经营。”学校现对超市进行自主经营,公开招标专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劳务服务。

7、服务期限:1+1+1模式。注:(1)甲方对乙方第一年度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通过的,甲方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2)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不可抗力等因素发生,导致合同无法继续行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