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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信阳市第三实验高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HAX-CG-250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信阳市第三实验高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元,招标人为信阳市第三实验高级中学 。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信阳市第三实验高级中学;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最高限价(预算价):0元:
4、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采购信阳市第三实验高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服务期限:一年
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査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08月05 日至2025年08月 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 :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资料:请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2.1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3 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提供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8月以来任意3个月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2.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的承诺(格式自拟);
2.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格式自拟)
2.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査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加盖单位公章;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
2.9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注:供应商应按以上顺序整理并胶装成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出示有效原件,所有原件、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
3、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 15 日 15 时 30 分,地点为:信阳市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