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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江苏新苏集团泰兴贝辰机械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8 浏览次数:0

项目公告=江苏新苏集团泰兴贝辰机械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CG-2025-011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新苏集团泰兴贝辰机械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泰州政兴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江苏新苏集团泰兴贝辰机械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新苏集团泰兴贝辰机械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三级(10 千伏以下)及以上或者未换领许可证但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电力工程类)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为企业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在线近6个月(2025年1月-2025年6月)的查询记录,社保查询记录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

3.3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具有2.4MWp及以上且并网方式为高压并网的光伏电站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的。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发票内容应清晰,能体现业绩相关信息(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若不能体现相关信息的应当提供该业绩建设单位的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模糊不清不能体现相关数据的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被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列为投标黑名单的。

注: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注:上述 3.2(4)、3.2(5)、3.2(6)、3.4、3.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①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 1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⑦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05 09:00到2025-08-11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8-2609: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8-26 09:30

开标地点:泰州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